面对亲人的离世,人们常常被悲痛所笼罩,而缺乏处理后事的经验,往往会使家庭内部出现矛盾和冲突。不了解必要的法律程序、文化习俗的差异、或是对逝者遗愿的误解,都可能引发争议。因此,掌握后事处理的基本流程,对于缓解家庭成员间的压力和矛盾至关重要。这不仅有助于以尊重和有序的方式送别逝者,也是对生者的一种心灵慰藉。以下是亲人离世后如何领取丧葬抚恤金的详细介绍。
1、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的申领
当离退休人员去世后,家属应及时办理死亡待遇的申领手续。具体步骤如下:
及时申报:单位或个人应尽快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死亡待遇。如果申报资料无法及时备齐,需先书面申请停止发放该人员的基本养老金,待资料齐全后再进行申办。
停保手续:在申报死亡待遇前,需到所属税务部门办理停保手续。如征收信息不准确,必须先进行信息修改。
2、丧葬补助金与抚恤金的发放标准
葬补助金:根据参保人员去世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 算。
抚恤金:依据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》,退休人员的抚恤金=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×计发月数。计发月数与缴费年限成正比,缴费年限越长,计发月数越高。
具体金额可参考当地社保部门的相关信息。
3、办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材料
对于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,其遗属可在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遗属待遇,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:
①有遗属签名的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》;
②申领死亡待遇遗属的有效身份证件;
③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存折或借记卡;
④人事档案(在职死亡人员需提供视同缴费年限的相关证明);
⑤参保人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他死亡材料。
温馨提示:领取的限定时间一般为去世后6个月内,务必及时办理。
购墓优惠电话:010-64443005